陳祖光指七警判囚2年難以接受 將提上訴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7/02/17 15:15
最後更新: 2017/02/17 17:23
七名警員涉於2014年佔領期間,於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案,7名被告於本周二遭裁定襲擊致身體傷害罪成,第5被告陳少丹另遭裁定普通襲擊罪成,今日各被判囚2年,不獲緩刑。法官指被告承受壓力並非施襲理由,又指被告行為令警隊蒙羞。不過,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對判刑感到非常驚訝及難以接受,指七警已決定上訴。
陳祖光指,判刑超出其本人、同袍及支持警隊人士可接受範圍,很多同袍認為判決不公道及難以接受,甚至有同袍希望協會可發起遊行表達不滿,但協會暫不會上街,但會發起內部籌款,盡力協助七警取回公道。
被問及其所指的「公道」是什麼意思時,陳祖光稱一切犯法行為都不值得鼓勵,但認為該宗案件在法律上疑點重重,應上訴交法庭再去考慮。
至於法官指事件影響本港國際聲譽,令警隊蒙羞,刑期須具阻嚇力,陳祖光堅稱警隊聲譽一直非常之好,是世界上一支優秀優良隊伍,工作獲很多市民認同,他跟很多同袍一樣以身為警務人員為傲。